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瞭望调查|耕地里为何长出别墅?

《瞭望》新闻周刊 瞭望 2022-04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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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有的地方民宅“沿路跑”“随路建”,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别墅

◆ 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仍面临不少难点与挑战

  • 一是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未得到保障

  • 二是乡村规划滞后,部分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

  • 三是受利益驱使,非法买卖土地屡禁不止

  • 四是打击违法占地建房现象缺乏长效机制

 疏堵结合,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守护耕地保护红线

文 |《瞭望》新闻周刊记者 李黔渝 覃星星 李继伟 冯大鹏 杨驰

  

  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,多个村庄的耕地里“长”出了别墅群,耕地遭到破坏,引发村民上访、媒体曝光。当地已将别墅拆除,但一些村民的财产付诸东流,甚至居无定所。

  

  近期,记者在河北、河南、贵州、广西等地农村调研发现,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别墅,民宅“沿路跑”“随路建”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。

  

  受访人士指出,宜多措并举、疏堵结合。在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,改变“先建后拆”困局的同时,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,守牢耕地保护红线。


▲ 绝不手软 朱慧卿图

  

耕地种房乱象频频

  

  在河北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,宋禾麻庄一村、宋禾麻庄二村、小张刘村是三个相邻村庄。2012年,三个村庄旁的耕地上先后建起约200栋二三层别墅。当地村民说,建房者大部分是本村村民,还有几十户外来人员私买耕地后建起别墅。目前,这些别墅群已被拆除。

  

  小张刘村村民刘磊说,自己结婚成家申请宅基地新盖房屋未果,与村委会沟通后,在遵守村里统一规划前提下,他在自家耕地上建起二层楼宅院。因自家耕地宽度不够,他还花费数万元购置了邻居家一些地。

  

  房屋被拆后,刘磊一家在外租房居住,而他至今还有建房时外债24万元需偿还。“我们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再次盖房或购买商品住房。建房先后约用了4年时间,期间,无论是村干部,还是具体的行政机关,都没有对我的建房行为给予告知、及时制止。”

  

  耕地建别墅乱象致使韩城镇多个村庄耕地资源遭破坏、村民财产受损、当地政府形象受影响。多位受访村民质疑,村民建房是政府部门眼皮底下发生的,建房行为已持续数年。若不合法,为何不在建房开始时就严加制止?

  

  记者在河南部分地区调研发现,有的扶贫车间也建在了耕地上,土地性质不合格导致在办理环评、安监等手续时“卡脖子”,影响了扶贫车间的提质升级。

  

 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牛屯镇,绿油油的麦田中,一个稍显破败的扶贫车间格外扎眼。车间负责人说,车间占用的是自家耕地,起初符合带贫政策,挂上了扶贫车间的牌子,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又被摘了牌。

  

  在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,利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关玉领告诉记者,他想给一个扶贫车间做环评,希望经营长久一些,车间按规定要建在建设用地上,可镇里开证明时却给了个耕地证明,因此无法办理环评和消防方面的证照。

  

  占用耕地建房现象还存在一些农民故意“种房”的情况。

  

  贵州省榕江县坝区产业发展工作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,今年在车江大坝清理整治耕地违规建房时发现,一些群众私占、抢占土地用于建造房屋、苗圃、鱼塘等,导致部分基本农田无法使用,他们主要为了拆迁获得赔偿、转卖宅基地和进行市场经营。

  

屡禁不止难在哪

  

  近年来,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,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,但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仍面临不少难点与挑战。

  

  一是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未得到保障。不少农村地区实行“添人不添地”政策。因结婚生子等原因,一些村民确需建新房分户,却没有宅基地。同时,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不断增强。

  

  广西一名基层工作人员说,此前不少地方将农村土地全部承包给农民个人,村里没有预留集体用地,导致村庄没有建设用地空间,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得不到满足。

  

  二是乡村规划滞后,部分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强。在河南,全省4.58万个行政村中,2.6万个村庄没有村庄规划,一些有规划的也存在不接地气、不实用等问题。“规划缺乏导致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大且很分散,容易造成违法占地。”广西隆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许扬锋说,一些群众对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,认为承包地是个人“私有财产”,可以随意建房,无需审批。

  

  三是受利益驱使,非法买卖土地屡禁不止。受城市房价影响,一些村民将承包土地、农村宅基地非法出售。在需求端,部分城市居民到城市周边农村非法买地建房现象屡见不鲜。同时,农民或社会人员利用提前掌握重大项目选址、道路建设等信息的机会占用耕地抢种抢建谋取利益。

  

  四是打击违法占地建房现象缺乏长效机制。河北、贵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干部说,违法占地问题易发多发,土地执法却面临“程序繁琐、时间冗长、措施乏力”难题。

  

  “比如,发现在建违法违章建筑后只能发通知,需要报到县里走程序,没办法及时处置。第一次发现告知,7天以后就再发第二次通知,再过7天才能发限期拆除通知。等我们把所有通知发完,房子都快建完了。”贵州一位干部说,土地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手段,难以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,部分村民与政府监管“打游击”。此外,迫于维稳和民生压力,有的地方违建房屋不易拆除。

  

耕地保护零容忍

  

 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,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近期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的通知》和《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》明确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,重点整治强占多占、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。要以零容忍态度,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。

  

  受访人士建议持续做好疏堵结合。首先,宜强化县区、乡镇两级政府对本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主体责任,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频发、屡禁不止、情况严重的地方严肃追究党政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责任。压实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管责任,强化村级两委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。

  

  持续强化执法监管,有序推进整治。做到早发现、早制止、早处置,对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行为提高违法成本,并建立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,从而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,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。

  

  其次,针对一些地方“规划规划,只是墙上挂挂”以及规划不切实际的问题,基层干部建议,应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,规范农民建房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村庄规划编制,预留部分土地,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等工作,以规划引领规范农村建房行为。

  

  同时,从源头上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。贵州一位基层干部说:“对一些确实需要建房却没有建设用地的,要及时解决其刚需,化解违法建房的问题。”LW


刊于《瞭望》2020年第36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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